日前,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召回2007年7月24日至2015年6月17日之间生产的马自达2汽车,共计74310辆。
一、召回信息
制造商: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
召回时间:2016年7月5日起
涉及车型:马自达2
二、缺陷情况及可能后果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的乘员侧前安全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在安全气囊展开时,上述气囊的气体发生器可能发生异常破损,导致碎片飞出,伤及车内人员,存在安全隐患。
三、维修措施
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乘员侧前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以消除安全隐患。
四、召回公司联系方式
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授权经销商与召回范围内的用户取得联系,安排免费维修更换事宜。用户如有疑问,可以直接与就近的经销商联系或拨打长安马自达客服热线:400-800-2777、800-807-2777。车主也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AQSIQ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